常見的土石方工程有: 場地平整、基坑(槽)與管溝開挖、路基開挖、人防工程開挖、地坪填土,路基填筑以及基坑回填。要合理安排施工計劃,盡量不要安排在雨季,同時為了降低土石方工程施工費用,貫徹不占或少占農田和可耕地并有利于改地造田的原則,要作出土石方的合理調配方案,統籌安排。土石方工程是一個面廣、量大、勞動力繁重的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施工的條件也極為復雜。
關于土石方調配計算的幾個概念
1、挖土方(廢棄土方外運距);
2、利用土方(從利用處運輸到使用處);
3、借土填方(自土場到使用處)。
一、平均運距
土方調配的運距,是從挖方體積的重心到填方體積的重心之間的距離。在路線工程中為簡化計算起見,這個距離可簡單地按挖方斷面間距中心至填方斷面間距中心的距離計算,稱平均距離。
二、免費運距
土、石方作業包括挖、裝、運、卸等工序,在某一特定距離內,只按土、石方數量計價而不計運費,這一特定的距離稱為免費運距。施工方法的不同,其免費運距也不同,如人工運輸的免費運距為20m,鏟運機運輸的免費運距為100m。
在縱向調配時,當其平均運距超過定額規定的免費運距,應按其超運運距計算土石方運量。
三、經濟運距
填方用土來源,一是路上縱向調運,二是就近路外借土。一般情況用路塹挖方調去填筑距離較近的路堤還是比較經濟的。但如調運的距離過長,以至運價超過了在填方附近借土所需的費用時,移挖作填就不如在路堤附近就地借土經濟。因此,采用“借”還是“調”,有個限度距離問題,這個限度距離既所謂“經濟運距”,其值按下式計算:
經濟運距:L經=B/T+L免
式中:B —借土單價(元/m3);
T —遠運運費單價(元/m3?km);
L —免費運距(km)。
經濟運距是確定借土或調運的界限,當調運距離小于經濟運距時,采取縱向調運是經濟的,反之,則可考慮就近借土。
四、運量
土石方運量為平均超運運距單位與土石方調配數量的乘積。
在生產中,例如工程定額是將人工運輸免費運距20m,平均每增運距10 m 劃為一個運輸單位,稱之為“級”,當實際的平均運距為40m ,則超遠運距20m 時,則 為兩個運輸單位,稱為二級;在路基土石方數量計算表中記作②;
總運量= 調配(土石方)數量×n
n = (L - L免)/ A
式中:n — 平均超運運距單位,(四舍五入取整數)
L—土石方調配平均運距(m)
L免—免費運距(m)
A—超遠運距單位(m)(例如人工運輸A=10 m,鏟運機運輸A=50m;)
五、計價土石方數量
在土石方計算與調配中,所有挖方均應予計價,但填方則應按土的來源決定是否計價,如是路外就近借土就應計價,如是移“挖”作“填”的縱向調配利用方,則不應再計價,否則形成雙重計價。即計價土石方數量為:
V計 = V挖 + V借
式中:V計—計價土石方數量(m3)
V挖—挖方數量(m3)
V借—借方數量(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