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建亳州建筑渣土運輸公司的辦理,標準亳州建筑渣土運輸次序,進步加強城市辦理水平,依據《亳州市建筑渣土辦理暫行規則》要求,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亳州建筑渣土運輸公司核準條件
亳州建筑渣土運輸公司須具有下列條件:
1、具有亳州渣土運輸運營的企業法人資格;
2、裝備裝置GPS監控體系的全密閉專業運送渣土車輛達10臺(包含10臺)以上;
3、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有能滿意泊車需求的固定泊車場,有與運營事務相適應的配套設備;
4、具有健全的運送車輛運營、安全、質量、保養、行政辦理準則并得到有用執行;
5、企業的建筑渣土運輸車輛在本地掛號上牌。
二、 亳州建筑渣土運輸申辦程序
1、申報建筑渣土運輸資質的企業,須向亳州市辦理行政法律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提出書面請求,并供給下列資料:亳州渣土運輸運營許可證;路途運送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規章;建筑渣土運輸車輛(10臺以上)行駛證、強制保險等相關材料;工作場所、泊車場所等證明文件。
2、亳州市辦理行政法律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受理請求后,在20日內組織相關部分對申辦建筑工地渣土運輸公司所供給的相關資料及工作場所、泊車場所和建筑渣土運輸車輛進行審閱和勘驗;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核發《建筑渣土運輸公司資格證書》。
三、其他規則
1、經核準的建筑渣土運輸公司發生法人、稱號、工作場所、運送車輛等狀況變化的,須提前30日向亳州市辦理行政法律局提出請求,并在亳州商場監督辦理、稅務、公安局交通辦理部分、路途運送辦理機構等部分改變掛號之日起10日內,到亳州城市辦理行政法律局掛號備查。
2、2015年8月1日后,凡獲得《建筑渣土運輸公司資格證書》的單位能夠在城區承運建筑渣土運輸。凡未獲得資格證的單位一概禁絕進入城區建筑渣土運輸轉運商場。建設(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筑渣土運輸交給個人或許未經核準從事建筑渣土運輸的單位運送。
3、對《建筑渣土運輸公司資格證書》實行年審準則。對一年內從事建筑渣土運輸轉運因違規被處分3次以上或因故不再具有核準條件的單位,取消其亳州建筑渣土運輸公司運送資質。